编者按:福岛地震已经过去十年,但是近日有部分报道指,福岛核电站仍有可能发生爆炸,那么这个报道是真的吗?补丁核查帮你调查一下。
十年前的 2011 年 3 月 11 日,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在日本仙台市以东,福岛以北 97 公里处发生了日本有观测记录以来第一个震级超过 9 级的地震。
这场 9 级地震引发的高达 40 米的海啸,席卷了日本本州主岛,造成了超过 15000 人死亡,超过 2500 人失踪,这是日本史上最大的自然灾害。
地震同时也造成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反应装置严重损坏。
地震发生以后,由于核电站的系统检测到发生了地震自动关闭了核反应堆。由备用发电机发电,以保持冷却剂在堆芯周围进行冷却。因为即使反应堆停止了工作,堆芯温度依然非常的高。
但是不久之后,地震引发的海啸袭击了福岛。海啸引发的巨浪吞噬了防波堤之后淹没了核电站,并冲毁了应急发电机。虽然人工努力下恢复了电力,但是在随后几天内,三个反应堆中的核燃料棒都因为过热导致了堆芯熔化。
1、2、3 号机组相继发生堆芯熔毁,而 1、3、4 号机组发生了氢气爆炸,同时还发生了核泄漏,使得这起事故成为了前所未有的特大核事故。
国际原子能机构将福岛核爆炸列为 7 级事件,这是继 1986 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之后第二个达到次级别的核灾难。
虽然当时并没有人直接死于核事故,但负责福岛核设施运作的东京电力株式会社仍然面临多起赔偿申诉。
批评者指责该事件发生是因为缺乏应急准备,以及核电运营上东京电力公司和日本政府反应太慢。
日本国会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其独立调查得出的结论称,福岛核泄漏是 “一起深刻的人为灾难”,指责能源公司没有达到安全要求,也没有为这个事件指定应急计划。
2012 年,时任日本首相野田佳彦指出,日本对此次灾难负有共同责任。一个日本法院 2019 年裁定日本政府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应该向疏散人员支付赔偿金。
在福岛核电站爆炸发生十周年之际,从 3 月 10 日开始,有国内部分媒体报道 ,福岛核电站仍有可能发生爆炸。
其中有一则报道是这么写的:
10 日,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一份福岛核电站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 号和 3 号机组厂房上方附着了大量放射性物质,污染严重程度远超预期;此外,由于排出的气体倒流,核电站还会有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最新发布的报告称,在位于福岛第一核电站 2 号和 3 号机组厂房上方的混凝土盖子上,可能附着了 7 万万亿贝克勒尔的放射性物质,相当于在十年前福岛核泄漏事故中曾发生堆芯熔毁的 1 至 3 号机组内放射性物质的 10%。报告认为,这一污染严重程度远超预期,因此极难实现在安全前提下让人员靠近施工现场进行操作,必须和东京电力公司重新制定核电厂的拆除计划。
凤凰台驻日本记者李淼和一些网友都对这件事情做了核查。李淼专门询问了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
原子能管制委员会(日语:原子力規制委員会),是日本的一个行政机关,负责原子能(核能)之管制、监督事务,为环境省的外局。
这个官方机构委员会从两年前开始,写了一个关于福岛核电站爆炸的报告。有好几百页。NHK 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来自 NHK 的报道称,原子能监管委员会 10 日的报告中称,事故造成的污染很严重。如果卸下盖子对反应堆进行退役,人们很难接近。如果放空气体,可能会导致部分气体回流,而且放空回流的气体可能会有氢气。若有氢气则可能会引起爆炸。所以报告是在论证这种方案的可能性。但是并没有说会采取这种会引起爆炸的操作。
之后一段说的是对 10 年前 2011 年引起爆炸的原因做的分析。第一次爆炸后的 3 号机组,混合了其他易燃气体引起了爆炸。注意,这里引述的是对过去发生的爆炸原因进行的分析,并不是说的现在,也不是说的将来。
而《环球时报》引述的翻译里则说,一号和三号机组核反应堆压力容器排出的部分气体,通过管道倒流进厂房,可能因倒流气体中含有氢气。而有氢气则可能导致发生爆炸。但是在原文里,这个语句是在评估过去发生的情况,用的是过去式。汉语翻译中则把这句话当成了事实陈述。
中文翻译日语新闻的时候,也没有把现在发生的事和过去发生的事做区分,而是写在了一起。给人的感觉,就好像福岛核电站还会发生爆炸,这就变成误导性信息了。有日本媒体报道了部分中文媒体对 NHK 报道的错误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