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两周前的今天(5月24),在德州乌瓦尔德(Uvalde)罗布小学(Robb Elementary School)发生的大型枪击案,再次引起各界对枪支暴力的关心与讨论。在官方发布案件调查结果中,时间线显示前来救援的武装人员等待了超过一小时才进入凶手反锁的教室里。德州公共安全部主任公开承认救援部队决策错误。随后,针对“警察未能及时救援,受害者在被困教室不断报警求救”一事,有人质疑为何救援队伍迟迟不行动。中文社交媒体上出现“警察无义务保护民众,民众要自保,所以我们需持枪”的说法,称美国无法禁枪的原因是来自于此。
这个说法出自2005年最高法院对洛克城诉冈萨雷斯案(Town of Castle Rock v. Gonzales)的裁决。
1999年,杰西卡·莱纳汉(Jessica Lenahan)连续数小时试图让警察找到并逮捕她的分居丈夫西蒙·冈萨雷斯(Simon Gonzales)。尽管法院曾对冈萨雷斯实施限制令(不得接近杰西卡的住所),但冈萨雷斯还是带走了三个孩子(7岁、9岁、10岁)。几个小时后,冈萨雷斯来到警察局,卡车后面放着女孩们的尸体。
杰西卡认为警察失职,但在下级法院的几次上诉都失败。在2005年,最高法院裁决,警察没有保护个人免受伤害的宪法义务。
针对中美文化中对于“警察”这一概念的理解差异,正义补丁在《郑少雄的悲剧创伤了整个社区,但治愈的道路漫长且艰难》中提到过:
在美国,警察的建立是为了保护财富和财产,最终是为了维护现有的社会和经济等级制度。由于被奴役的黑人被视为财产,第一支正式的巡逻队于1704年在卡罗莱纳州创建,充当奴隶巡逻队。在19世纪60年代的内战期间,南方的军队为保护南方的经济秩序(包括动产奴隶制)而战,他们充当了法律的主要执行者。在重建时期,许多地方的警长部门是由前奴隶巡逻队的遗产创建的,他们负责控制和监视黑人,以维护种族隔离并确保黑人的权利被剥夺。
简而言之,警察是国家政策的行动者,并没有保护个人安全的义务。法院之所以这样裁决,是因为不希望开了警察被“公器私用”的先例——警察的存在是维护广义上的社会,而不是个人,因此警察没有义务保护某个具体的个人。
所以在德州乌瓦尔德罗布小学枪击案中,尽管警察没有及时救援确实是错误的决定,但并不违法,受害者的家长没有法例可循去起诉执法部门。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在“黑人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运动期间,有人提出“警察的命也是命”(Blue Lives Matter),认为警察按自己的方式执法并无不妥。并且反对“撤资警察”(Defund the Police),称“没有警察就会有更多的暴力发生”。支撑这种说法的逻辑是:警察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民众,对抗暴力。继而认为支持警察、增加警力才是解决暴力、稳定社会治安的良方。
这与“警察无义务保护民众,民众得自保”的逻辑其实是相悖的——一种说警察有用,一种说警察没用。但是,提出这两种说法的是同一批人:当他们不承认种族主义存在于美国历史,存在于美国执法部门,存在于警察的执法过程中时,警察就是有用的,警察是“守护天使”——不顾自己的生命,誓死保护着每一位民众;当他们需要鼓吹“拥枪自由”的时候,警察就“无义务保护民众”,民众得自保,得拥枪。
当某些暴力事件发生时,无警察救援,他们会说:都是因为“撤资警察”导致的警力不足。怎么这时候警察就有义务保护民众啦?如果要承认警察无义务保护民众,那就要承认增加警力对彻底改善社会治安并不能起到根本作用,那就更没必要继续为执法部门增资。
一方面叫嚣着“警察无义务保护民众,咱要拥枪自保”,一方面又要在出现犯罪的时候责备警力不足。显然两种观点是互斥的。
答案是否定的。
尽管很多人都同意这种说法:拥枪可以让守法公民自保,从而提高安全性。然而数据证明,并非如此。2014年《内科医学年鉴》(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中的一篇评论认为,如果你家里有枪,即便枪支被存放得很好,也会使你成为命案受害者的风险增加一倍,自杀的风险增加两倍。
并且由于大多数拥枪者并没有很好地保管和存放枪支,儿童在家中特别容易收到枪支暴力的威胁。根据《城市健康杂志》2015年的一项研究估计,美国有多达460万名儿童生活在枪支安全没有保障的家庭中。
专家们一致认为,妥善保管和储存枪支是解决儿童和青少年自杀、大规模枪击和意外枪击事件的有效途径。拥有枪支的父母应该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研究最好的枪支保险箱或汽车枪支保险箱,以降低子女遭受枪支暴力的风险,防止他们的枪支落入坏人手中。
哈佛大学陈氏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教授大卫·海明威(David Hemenway)认为,并没有很好的证据表明在自卫中使用枪支会减少自身受伤的可能性。部分数据显示,拥有枪支可能会减少财产损失,但拥有另一类武器,比如棒球棍、防身杖也能减少财产损失的可能性。所以“因为要自卫所以要拥枪”的说法在事实逻辑面前也是说不通的。简而言之,“拥枪自卫”的害处远远大于益处,并且这种益处是能使用其他杀伤力轻的自卫型武器替代的。
关于枪支暴力的统计数据也适用于更广泛的范围,一个国家的枪支越多(无论是用于自卫、隐蔽携带、休闲使用),枪支暴力的发生率就越高。根据2019年CNN统计的数据来看,美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5%,但却拥有世界上46%的私人枪支。
同时美国人均枪支拥有率也是远远高于其他国家的,第二名是也门(长期处于内战和人道主义灾难的国家)。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因枪支死亡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
综上,拥枪并不能提高安全性,枪支的普遍性和与枪支有关的谋杀和自杀的风险大大增加直接相关。
在中文媒体社区流传一种说法,认为进行枪支管控就是要剥夺合法公民的持枪权利。正如我们在《有完没完?德州小学枪击14名小学生死亡,再谈美国何时能够摆脱枪支暴力》谈到的一样,1791年通过的宪法第二修正案,正是很多人提到枪支不得不提的法律——人民拥有自由持枪的权力,
美国建国前后,各州制宪的代表对合法持枪的考虑主要基于:1,为独立就要建立对抗英国军队的民兵军事组织;2,防止奴隶起义;3,州希望拥有组织民兵的州权来对抗万一联邦权力过大而出现的暴政;4,美国地广人稀,个人持枪是一种生存安全必要。
这四项原因,前面第一和第二项今天都解决和不存在了,第三项其实也已经不成问题,因为建国之初的权力法案制定者们一方面考虑防范欧洲历史上出现的暴政,二方面联邦为何物还是一个构想,所以给予州更多限制联邦的权力(人们常说美国三权分立媒体监督,其实漏掉了州权限制联邦权),州用自己州纳税人的钱供养警察,联邦的军事经费用来保卫国家,内外分工有别,剩下只有第四项对于那些住在乡下附近没有邻居和警察的人持枪还成为理由。
只有第四项对于那些住在乡下附近没有邻居和警察的人持枪还成为理由。
第二修正案得以通过是有历史背景的,想要将枪支在当今社会的作用及影响套用两百多年前的立法逻辑是有些许勉强的。我们鼓励大家跳出历史局限、认真参考当今的研究数据作为基础来思考枪支管控的问题。
并且事实上,有效的枪支管控并不代表要全民禁枪(现阶段也不可能达到全民禁枪)。我们在《别再给移民与性少数群体泼脏水,加强枪支管控才是硬道理》一文中总结过研究机构调查的五个有效的枪支管制措施:
关心主流英文媒体的读者们可以留心一下,一般被提到的枪支管控的措施主要有两种:背景调查(Background Check)和“红旗”法(“Red Flag” law),其中没有任何一条会“剥夺合法公民拥枪的权利”。
结论:
确实存在“警察无义务保护民众”的说法:警察保护的是广义上的社会,而不是单一个人。提倡民众自卫是没问题的,但事实数据证明拥枪并不能提升安全性,甚至会让拥枪者陷入危险。所以“想要自卫只能拥枪”的逻辑是说不通的。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枪支数量越多意味着枪支暴力就越多,更加恶化了社会安全。
另外,我们鼓励读者重新思考枪支管控的含义,而不是直接将枪支管控定义为剥夺公民拥枪权利。
参考资料: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own_of_Castle_Rock_v._Gonzales
https://www.msnbc.com/the-reidout/reidout-blog/supreme-court-uvalde-texas-shooting-rcna31220
https://www.safewise.com/resources/guns-at-home/
https://www.acpjournals.org/doi/10.7326/M13-1301
https://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21/09/13/key-facts-about-americans-and-guns/
https://www.hsph.harvard.edu/news/hsph-in-the-news/do-guns-make-us-safer-science-suggests-no/
https://www.cnn.com/2017/10/03/americas/us-gun-statistics/index.html?no-st=1561561848
https://www.smallarmssurvey.org/database/global-firearms-holdings